为规范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农院政〔2024〕28号),结合人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教指委委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拟接收转入计划;2.组织拟转入学生咨询与报名;3.负责转入学生资格初审、组织转专业考核及成绩计算;4.负责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5.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2025级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的10%。
序号 | 专业名称 | 现有人数 | 可接收人数 | 备注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5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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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化产业管理 | 5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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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游管理 | 6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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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络与新媒体 | 6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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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英语 | 5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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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1、转入条件需符合《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3、学院所有专业要求拟转入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含第二学期)成绩无不及格。第一学期专业排名在30%(含)以内,且平均绩点成绩不低于2.5,对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按高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规校纪、未受任何处分。学籍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4.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成绩满分的80%。
5、对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组织笔试与面试,包括经济学与管理学基本知识、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专业学习和发展规划、身心健康程度、从事过的相关专业活动等,是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考察。
6、兴趣特长生转专业条件及办法。学生确有专业特长,如在相关领域完成以下任一项业绩:(1)出版著作(排名前3);(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SCI、SCI、EI、ISTP资料索引之一检索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3)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或其他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省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等;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特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转入考核与录取
各专业转入学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拟接收名额按顺序录取,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评价包括一年级第一学期“绩点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和面试成绩(100分)三部分。
综合评价成绩=绩点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统一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五、转出规定
根据学校规定,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务系统成绩单中的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
六、考核形式
学院按照文件规定初审拟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后,按照初审通过的学生的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可接受人数的 1:2 的比例拟出参加笔试面试学生名单。
1、笔试(100分):旨在考察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以高数、语文、英语、思政、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2、面试(100):学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学生名单,按面试现场公布的顺序依次面试。
(一)面试的考核内容
加大对学生学习积极性、专业认知和适应性、职业发展需求等方面的考核权重。
(二)面试的程序:
1、个人介绍环节(5-8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基本情况、个人的特长、申请转专业原因、对转入专业的认识,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阐述。
2、评审提问环节:评审老师提问,学生根据问题进行回答,主要是从个人发展、专业认知等角度进行提问。
3、评审对学生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取所有评审评分的平均成绩。
七、公示与审核
考核结果经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汇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所提供材料不齐全者或转专业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完善者不予受理。
2、请确认参加考核的同学加入转专业群(群号:另行通知),验证信息请注明学号+姓名+转入专业。
3、参加笔试、面试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等有效证件。
4、对转专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转专业工作期间联系学院,联系电话:23781329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农院政〔2024〕28号)执行。
附件:
1.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天津农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申请认定表
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
2026年1月